我从来没有想过自己能写出四百万字的小说(暗自得意中),虽然扑的很惨。 之所以会写小说,其实和我小时候喜欢看小说有关。 至今犹记得那时候家里反对而我打著手电筒在被窝里看书的情景。 还记得上课时偷偷看小说看到搞笑时忍不住发出笑声,而被老师提溜著脖子踹出教室的丟脸画面。 哈哈,每每想起,我都会翘起嘴巴。 另外告诉大家一个看书的小窍门,一般不是好朋友我都不会告诉他。 大家在看这本书的时候,可以把自己当做穿越者附在沈判身上,然后通过上帝视角感受著沈判身上所经歷的一件件事情,感受著他的成长与努力。 我始终认为一个人不可能一出生就很强大,人是有血有肉的,他会幼稚、会稚嫩、会出错,也会悲伤与开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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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救一个颤颤巍巍过马路的老人,孟婉婉被迎头而来的汽车撞了个稀巴烂,本以为会去投胎,没想到却被一本山神手册救下,只要完成山神手册的委托,她就能再活第二次!看着眼前三个瘦骨伶仃的崽子,再想到他们的结局,孟婉婉握拳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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