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年4月出版的《新青年》第六卷第四号,后收入小说集《呐喊》。鲁迅的学生孙伏园在《鲁迅先生二三事·〈孔乙己〉》一文中写到鲁迅自己谈论《孔乙己》的一些言论:“《孔乙己》中的主角孔乙己,据鲁迅先生自己告诉我,也实有其人,此人姓孟,常在咸亨酒店喝酒,人们都叫他‘孟夫子’,其行径与《孔乙己》中所描写得差不多。”另外,鲁迅还告诉孙伏园自己所写的小说中最喜欢《孔乙己》,《孔乙己》的主要创作目的“是在描写一般社会对于苦人的凉薄”。小说以咸亨酒店小伙计“我”的视角,描写了因为科举没有成功而陷于生活困境之中却又固执地以穿长衫来保持读书人身份的孔乙己的悲惨命运,通过短衣帮和穿长衫的酒客们对于孔乙己的嘲笑,以及科举成功的读书人丁举人对孔乙己的残酷殴打,写出了现实社会中各阶层的人对于受苦难者的冷漠,揭示出了国民的劣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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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他是不是脑袋被门夹了,要不我们送他去医院吧?一觉醒来,陆浩发现自己重生了,回到1987年一穷二白那会。身后站着一个二十出头的美女,梨花带雨,身上满是伤痕,而她身边还有一个小女娃,睁着大眼睛,关爱的看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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