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年4月出版的《新青年》第六卷第四号,后收入小说集《呐喊》。鲁迅的学生孙伏园在《鲁迅先生二三事·〈孔乙己〉》一文中写到鲁迅自己谈论《孔乙己》的一些言论:“《孔乙己》中的主角孔乙己,据鲁迅先生自己告诉我,也实有其人,此人姓孟,常在咸亨酒店喝酒,人们都叫他‘孟夫子’,其行径与《孔乙己》中所描写得差不多。”另外,鲁迅还告诉孙伏园自己所写的小说中最喜欢《孔乙己》,《孔乙己》的主要创作目的“是在描写一般社会对于苦人的凉薄”。小说以咸亨酒店小伙计“我”的视角,描写了因为科举没有成功而陷于生活困境之中却又固执地以穿长衫来保持读书人身份的孔乙己的悲惨命运,通过短衣帮和穿长衫的酒客们对于孔乙己的嘲笑,以及科举成功的读书人丁举人对孔乙己的残酷殴打,写出了现实社会中各阶层的人对于受苦难者的冷漠,揭示出了国民的劣根...
...
考研上岸的许青,终于端上了梦寐以求的铁饭碗。只是,这个饭碗跟他想象的有点不一样,他穿越到一个刚刚亡故的捕快身上。更是被一个身材高挑,黛眉星瞳的俊俏女捕头看中,被对方挑过去当手下。许青原本是拒绝的。直到他看见女捕头随随便便掰断了一根石头做的灯柱女捕头我不喜欢勉强别人,你若不愿意跟着我便说出来。许青卑职愿意,这乃是卑职遵从内心的决定!无有半点勉强之意!...
...
修灵成为绝世高手无望,隐居于都市过着凡人般的平淡生活。可是随身携带了十多年的通仙宝鉴突然亮了,于是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