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一个举着花洒避伤口,三个人伺候他一个,洗了整整四十分钟,差点把他身上的皮都搓秃噜了。 即便这样,伤口还是时不时会碰到热水,疼得他龇牙咧嘴,但他觉得疼是好事,疼说明他还活着。 洗完澡,跟几位义父一一道谢后,他打开电脑,开始写自己的穿越小说。 他的小说《我在秦朝当程序员》正好写到主角跟着秦始皇出巡,走到秦岭一带。他本来想写主角在秦岭遇到奇遇,获得什么上古神器,但现在他改了主意,他要写主角在秦岭遇到大雾,迷路,差点死在山里,最后被一个樵夫救了。 他写得很快,因为那些细节都是他亲身经历的:失温的感觉、雾里的脚步声、石海里无边无际的石头、还有那件立在石头上的紫色冲锋衣。 写到紫色冲锋衣的时候,他停了一下。 他想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