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楚楚,“今天做什么?” 没错,尔达很喜欢李峰做的菜。好像没有人不喜欢。安普瑞斯喜欢——她会在饭桌上用筷子夹走李峰碗里最后一块炒鸡然后假装什么都没发生。 塞勒斯汀喜欢——她能在厨房门口站整整一小时就为了等第一锅出锅的椒盐龙头鱼。 菲迪斯喜欢——那位从不挑食的肌肉姐贵在李峰做饭时会准时出现在餐桌旁边。 伊莉耶特喜欢——她甚至试图用灵族的美食理论来分析李峰的厨艺,分析了半天最后放弃了,只说了句“这不在我们的分类体系里,你们太爱放调料了,不该吃食物的原味吗?” 卡斯庭喜欢、斯维特兰娜喜欢、尤顿女士喜欢、生命女神伊莎也喜欢。好像李峰的饭菜对女性角色有特攻一样,不管是人类、灵族、活圣人、基因原体之母还是生命女神伊莎本人,全部一视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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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闻名门之家华氏有个貌丑口吃的五小姐,爹不疼娘不爱,这还不算,偏偏家族为她指婚的对象还是个渣男,大婚当日,新郎逃婚和三线女明星滚床单弄的满城皆知。本该遭人嘲笑的她,婚宴上玉手一指,给自己抓了个临时替补,完美逆袭。世人这才惊讶,原来五小姐不仅相貌倾城,而且妙语连珠,天资聪慧。隐匿多年,锋芒毕露,天才降世亮瞎世人眼。只是万万没想到,临时替补的新郎竟是个大麻烦。从此华笙夜夜被欺负,某人终于忍无可忍大骂江流,你个王八蛋,说好了是形婚的?江总一脸无辜回道,没错啊,我一直在身体力行的维持这段婚姻,简称行婚!...
本书又名被退婚后,我诗仙身份曝光了。李辰安穿越至宁国成了被赶出家门的弃子!这身世实在有些悲剧三岁启蒙至十一岁尚不能背下三字经,后学武三年依旧不得其门!文不成武不就遂放弃,再经商,三年又血本无归。他就是街坊们口中的傻子,偏偏还遇见了狗血的退婚。面对如此开局,李辰安淡然一笑吟诵了一首词,不料却进入了贵人的眼,于是遇见了一些奇特的人和事,就此走出了一条波澜壮阔的路。若是问我的理想,我真的只是想开个小酒馆赚点银子逍遥的过这一辈子。若是问我而今的成就其实都是他们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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