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的时候只是想快乐地搞颜色,但不知不觉就写成这样了。当我回过来回看自己写下的故事的时候我才有了以上这些分析和探讨,很有意思,也很奇妙。 《登高》真的很奇妙,给了我很多全新的体验。写下头三章的时候我感觉五六万字应该能够写完,写到五六万的时候感觉十万,然后十五万,二十万,最后停在了三十多万。开始以为一个月就能写完,结果从五月写到十月。在这之前我只有一篇完结的故事,仅仅四万字。以前看到别人写十万、三十万都觉得好厉害,从没想过自己也能写那么多。但大家好像都觉得我短,笑。 其实我有在控制字数,减少废话和无意义的剧情,但写《登高》的时候字数真的涨得快,以前写一天,千字,写《登高》随手写一会儿,也是一千。这篇文前期基本是在上班摸鱼的间隙写的(后期从摸鱼的间隙变成一摸一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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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霍云琛是陆宁命中注定避不开的劫。他是贵不可攀的霍家继承人,是只手遮天的集团首席执行官,也是她高中时暗恋的男神校草陆宁做梦都没想到,有一天,她会成为他协议结婚的妻子。但是谁都知道,霍云琛有一个放在心尖上的挚爱。当他的白月光回国,陆宁彻底死心,扔下一纸离婚协议。那个向来冷酷的男人却发了疯。陆宁,你嫁给我,这辈子就是属于我的!霍家只有丧偶,没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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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千年,像是一场虚幻,我一直等待着归来的那一天,八千年了,我终于回来了,我归来时,城若阻我,我便拆了那城,神若拦我,我便杀了那神,曾经,我没有能力保护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