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七编“侵权责任”第十章“建筑物和物件损害责任”规定如下: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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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尘一世难过百,皓首穷经只为仙。国破天倾颜未改,人间正道萦于怀。顾担一觉醒来,竟成太医院医士。只要治病救人,便能得寿元馈赠。世事纵有万般险恶,他只是想长生不老。浮云流转,沧海桑田。三十年前结识的狱中豪杰,百年后称为人间圣贤。三百年前放养的长寿老龟,再见时已化擎天之柱。一千年前点拨的一根灵草,竟冲上云霄斩灭星辰。时间会成为最好的答案,而他,始终屹立在答案的最终页。...